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检查

  药物依赖的诊断标准  1.有长期或反复使用精神活性物质的历史。  2.对精神活性物质有强烈的渴求及耐受性,故至少有下述情况之二:①不能摆脱使用这种物质的欲望;②对觅取这种物质的意志明显增强;③为使用这种物质而经常放弃其他活动或爱好;④明知这种物质有害,但仍继续使用,或为自己诡辩,或想不用或少用,但做不到或反复失败;⑤使用时体验到快感;⑥对这种物质耐受性增大;⑦停用后出现戒断综合征。  戒断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 1.有精神活性物质依赖史。  2.在停用或少用有依赖的精神活性物质后,至少出现下列精神症状之三:①情绪改变;如焦虑抑郁、烦躁、易激惹等;②意识障碍;③失眠;④疲乏、倦睡;⑤运动性兴奋或抑制;⑥注意力不集中;⑦记忆减退;⑧判断力减退;⑨幻觉或错觉;⑩妄想;⑾人格改变。  3.伴有以下躯体症状或体征至少二项:①恶心呕吐;②肌肉或身上各处疼痛;③瞳孔改变;④流鼻涕或淌眼泪或打哈欠;⑤腹痛腹泻;⑥燥热感或体温升高;⑦严重不适;⑧抽搐。  4.症状的性质与严重程度随精神活性物质的种类与剂量而定,再次足量使用,可停戒断综合征迅速消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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