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理性纵火 诊断

  鉴别诊断病理性纵火应与下列情况相鉴别:

  (a)无精神科障碍表现的故意纵火(这种情况下都有明显的动机)(Z03.2需观察的可疑精神障碍)

  (b)有品行障碍的青少年纵火(F91.1),同时还有其它行为障碍的证据如偷窃、攻击或逃学。

  (C)有社会病态人格的成年人纵火(F60.2)伴有其它持续的社会行为紊乱的证据,如攻击、或其它表现如对他人利益和感情缺乏关心。

  (d)精神分裂症患者纵火(F20.-)典型的纵火是对妄想观念或命令性幻听的反应。

  (e)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纵火(F00-09),失火是由于意识模糊、记忆力减退、或对行为后果缺乏认识,或以上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而意外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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